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字号:
六政秘〔2018〕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2018年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全市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具体方案,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规定措施
(一)明确两条路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关键环节,一是对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在预算编制环节设置大专项,通过大专项内部任务清单的划定,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二是对行业间的涉农资金整合,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同一工作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由一个行业部门统筹负责的源头整合。
(二)落实一个模式。对相关涉农资金实行“大专项 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涉农资金大专项归并设置的要求,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市级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构建市级层面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其中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农业产业化发展、林业改革发展、水利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一岭一库”、“一谷一带”建设等大专项为主体;涉农基本建设投资,以水利资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大专项为主体。各级各部门根据各大专项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置任务清单,重点把握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清单的划分,按照因素法、项目法等分配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涉农资金,并同步下达分配后资金的任务清单,做好绩效评价,开展绩效考核。
(三)完善一套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制度体系,做到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将涉农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市行业主管部门由项目管理向任务管理转变。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进一步健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三、切实加大保障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为推进统筹整合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级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供机制保障。鼓励各县区根据行业内资金整合行业间资金统筹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认真总结和推广我市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
附件:贯彻落实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具体任务分解表
六安市财政局
2018年9月30日
附件
贯彻落实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参照中央和省涉农资金专项的设置,根据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涉农基本建设投资两大类,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涉农资金予以整合,归并设置市级涉农资金专项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等 |
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
2 |
合理设定任务清单,实行“大专项 任务清单”管理模式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等 |
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
3 |
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指标体系,细化分县区的任务清单,实现涉农资金和任务清单同步下达;各县区组织完成约束性任务,制定任务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
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
4 |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制定涉农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等 |
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
5 |
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投资计划,搭建相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起持续推进 |
6 |
强化行业间涉农资金在预算执行环节统筹使用,推动实现同一工作事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一个行业部门统筹负责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
2018年起持续推进 |
7 |
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清理、修订和完善现行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到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制度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衔接,建立与统筹整合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体系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市审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
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
8 |
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赋予县区统筹资金的自主权,推动涉农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向任务管理转变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
2018年起持续推进 |
9 |
充实涉农资金项目库。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加强不同部门之间、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实施动态管理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
2018年起持续推进 |
10 |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健全责任追究制,加强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探索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
2018年起持续推进 |
11 |
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实行市级公开相关财政支农政策、资金规模和分配结果,县级公开资金来源、扶持范围、建设和补助标准、项目审批程序和结果等,乡镇公示项目实施进度、实施结果和补助对象等三级公示制度;探索实行“互联网 监管”新模式,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健全村务监督制度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
2018年起持续推进 |
12 |
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一谷一带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
各县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市有关部门10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