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政府国资委)发布时间:2020-08-20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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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规范市级预算评审论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安市财政局印发了《六安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实施方案》(财绩〔2020〕328号)(以下简称《方案》),为更好推动《方案》落实,现对《方案》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预算公开评审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优化预算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根据十九大精神和上级财政部门对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部署,结合我市预算绩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方案》严格落实预算公开评审工作主体责任,细化预算公开评审工作内容,对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促进透明政府建设有重要作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近年来,我市预算公开评审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准备工作、评审内容、评审程序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9号)为《方案》的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市财政局在开展实地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

四、工作目标

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规范市级预算评审论证,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从具体操作层面规范预算公开评审工作的开展,并对预算评审资料准备清单、专家评审意见表等做了规范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范了评审时间。规定评审工作于部门预算建议草案申报工作(“一上”)结束后启动,于部门预算控制数下达(“一下”)前完成。

(二)规范了评审范围。规定了评审范围包括部分经济社会影响面较广、专业技术性较强、预算数额较大且不易确定的项目,拟新增的重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绩效目标未能如期实现的延续项目;部分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评审资金包括部门(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

(三)突出了评审内容。分别规定评审项目支出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和报告格式,包括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项目准备工作是否充分,项目的支出内容和支出方向是否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方面。

(四)统一了评审程序。《方案》规定评审程序包括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评审论证对象、组建评审专家组、开展评审专家培训、召开评审会等。

六、创新举措

(一)创新开展评审专家培训。要求在专家评审前,市财政局对抽中的专家进行培训,解读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政策、要求以及评审的工作内容、方法、程序和时间要求等,并与专家签署《专家承诺书》,以便专家更快熟悉工作内容,了解评审程序。

(二)创新制定专家评审意见表。每个项目成立一个专家组,评审专家依据部门(单位)陈述意见和市财政局审核意见,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独立提出评审意见,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评审组集中讨论合议,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填写《专家组评审意见表》。意见表的制定使专家评审意见更加全面真实。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推动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方案》,提高预算公开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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